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印章管理工作,东兴区院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实物公章和电子印章管理力度,确保印章使用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一、严格印章使用审批手续。凡加盖公章一律由印章保管人按程序办理完备的用章手续,必须由分管检察长、检察长审核签字,经印章管理人验证核实后方可用章;并及时进行登记,内容包括:用章日期、编号、内容摘要、使用部门、审核人、经办人、用印数及存留材料等。
二、强化实物公章保管措施。设立专职印章管理人,工作时间内必须8小时全线在岗,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使用公章严格控制在办公室内,使用后及时将印章妥善存放在保险柜内,因特殊情况需要带离机关的,须经检察长审核批准。
三、加强电子印章使用培训。为提高业务部门电子印章应用水平,专门组织分管领导、各业务部门干警、案管部门人员、电子印章管理员学习电子印章使用管理规定,使他们熟练掌握电子印章和签名、网上打印等使用流程,并让他们熟知电子印章的安全保密规定和违规问责等内容。
四、筑牢电子印章安全防线。进一步对法律文书使用电子印章的权限进行统计梳理,结合各部门情况,从使用人、审批登记、使用范围等方面不断加强检察工作用印的规范性和保密性,切实加大对USB Key的使用及保密检查力度,坚持保密检查制度不松懈,查隐患,堵漏洞,把好保密安全关。保密小组和技术部门每月进行一次定期保密检查,查验业务部门干警个人持有的USB Key的登记管理、保管情况;办公室、案管办、技术科联合对加盖电子印章的法律文书进行不定期全面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规范和更正,确保电子印章系统的规范有序运行。今年已对全院干警进行了三次安全保密培训,要求干警把USB Key的使用、保密措施落实到办公办案的各个环节,坚决杜绝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任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