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本院动态

东兴区检察院“ 四举措”开展“创、铸、树”成效明显

2015/11/2 9:58:59

今年以来,东兴区检察院纪检监察干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创三优、铸利剑、树新风”活动,切实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取得成效。

一、学习教育,提升素质。开展“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学习教育,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七个有之”、“五个必须”和省委指出的“十类问题现象”,开展了学习讨论。开展警示教育。召开全院干警大会,纪检组长曾宾组织学习了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传达提纲、中纪委《关于8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的通报》、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的通知》,同时组织收看了市纪委制作的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片《铸反腐利剑,树廉政新风》、《国资之蠹》,教育干警在工作和生活中,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检察人员纪律要求,时刻绷紧遵章守纪“廉政弦”。

开展业务培训。纪检监察干部分别参加了上海复旦大学“检察院干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和省、市院、区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依法执纪能力。开展演讲比赛。纪检组推荐1名干警参加区纪委、团区委和检察院联合组织的演讲比赛,参赛干警以本院近年来涌现的典型事迹,形象生动地反映了反腐倡廉、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所取得的可喜成绩,为东兴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检务督察,正风肃纪。一是开展规范司法行为督察。对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检察人员执行纪律禁令情况即《关于规范检察人员和律师接触、交往行为的规定》、《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是否得到落实,接待群众来访着装、挂牌是否符合要求,举止、态度、语言是否规范,便民设施是否齐全;案件管理部门受理案件是否热情及时,分流案件是否严格规范,接待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是否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检务公开平台是否健全完善,信息资料是否及时更新,群众诉求、举报是否按规定反馈;办案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督察。接受省市院督察得到好评。二是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2014年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重点对实体、程序、法律、工作制度和其他方面是否合法规范进行评查。按规定标准予以打分,然后将案件质量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三是严把拟录人员政审关。纪检组长与政治处3名同志,赴山西、凉山州、资中等地,到考生及父母、妻子所在单位、乡镇、村社、派出所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对该院2014年拟录用的新进人员严把政审关。四是开展自侦案件回访考察。坚持“一案三卡”,重点案件回访制度。回访自侦案件9 件2 0人,回访率为95%以上。受访对象反映办案干警能够依法按程序办案,遵守办案纪律,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能够文明执法,进行人性化办案。

三、完善制度,依法执纪。一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检察干警廉洁从检纪律要求,拟定、修改、转发相关制度8个;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联系会议和在本院反贪、反渎局和综合部门设立兼职监察员等制度分别被市院宣传推广和区纪委书记批示肯定。二是院领导干部对市院、区纪委做述职述廉述险报告,去年年底中层正职对院纪检组做了述职述廉述责报告,此举得到《四川日报》的宣传推广。同时建立了院领导和中层干部廉政档案,记载个人立功受奖、重大事项报告、遵章守纪和违纪违法处理等情况,促使检察人员时刻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三是班子成员向检察长、中层正职向分管领导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院领导签订了禁止接收红包承诺书;本院驾驶公务车警车人员签订了《警车使用承诺书》

四、舆论引导,营造氛围。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撰写信息25篇,被市院采用8篇,市政法委采用3篇,被区纪委采用8篇;撰写调研文章3篇,被市院、市政法委采用2篇,国家级媒体采用1篇;撰写新闻稿件30篇,被国家级、省级采用7篇,市级采用15篇,配合区广电站制作院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亮点工作专题片1部在《廉政东兴》栏目播放宣传推广,展示了纪检监察队伍正风肃纪的良好形象,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