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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区院采取“三举措”积极推进电子卷宗上线运行工作

2015/11/5 9:04:45

自电子卷宗正式上线运行以来,东兴区院共受理一审公诉案件(包括未成年人特别程序案件)85件,卷宗257卷。案管办在案多压力大的情况下,为进一步规范电子卷宗运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采取“三举措”,确保电子卷宗100%上线运行。

一、增加硬件设施。在原有配置高速扫描仪一台的基础上,增加了一台简易平板式扫描仪,克服了交通肇事、故意杀人等案件现勘照片较多、不宜使用高速扫描仪的弊端,大大提高了此类案件的扫描效率。

二、加强与公安机关协调配合。一是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对具备条件的办案部门在移送案件时,将电子卷宗同步移送,现公安机关的经侦大队、交警二大队所办案件已实现案卷和电子卷宗同步移送;二是针对案件受理、案卷安全、案件装订、目录、页码、纸张等具体事项与公安同志进行了详细沟通,确保电子卷宗制作顺利。

三、强化内部规范。一是专人负责电子卷宗的扫描、上传工作;二是使用专用电脑、专用优盘,用于拷贝公安机关同步移送的电子卷宗,并将转换为所需格式,确保使用顺畅;三是收受案件时,认真检查并核对页码,签收案件时注明页码数,从一定程度上避免拆卷后发现缺页的安全隐患和制作电子卷宗时目录页码不一致的情况;四是每天对案件进行清理,将新收案件、正在扫描的案件、扫描完后未上传的案件分类放置、登记。为不耽误办案期限,我们优先对案件进行扫描、分流,再作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