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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021年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摘要)

2021/9/15 9:44:35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摘要)

 

在内江市东兴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凌德宪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五年来,东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担当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共办理各类案件4575件,其中,刑事检察案件3798件,民事检察案件155件,行政检察案件40件,公益诉讼案件156件,其他类检察案件426件。

一、聚焦政治建设,确保检察工作发展方向

   始终对标更高要求,统筹推进政治、素能、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的检察队伍。

突出政治建设,淬炼“忠诚”检察。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精心制定各类教育活动方案,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明底线、知敬畏”“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士”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持续正风肃纪,铸就“干净”检察。深入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始终把整治顽瘴痼疾、清除害群之马作为教育整顿重要任务,全院59名干警职工参加各类学习教育培训和实践活动183场次,撰写心得体会420余篇,印发学习资料325份,参加理论测试295人次,受教育干警1300余人次先后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64条。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警示教育35次、专题党课13次、纪律课10次,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基础,积极参与社会评价工作。

主动接受监督,打造“阳光”检察。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向区人大、政协报告、通报检察工作30次,主动走访联络省人大代表16人次,邀请代表、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19次。召开新闻通气会10次,集中采访报道10次。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微博1607条,微信691条,客户端1231条。 以公开促公正,召开公开听证5件次,公开法律文书1515份,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124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05条,以更加主动、坦诚的姿态回应社会关切。

二、聚焦中心大局,彰显检察使命担当

始终以高度的政治清醒、强烈的政治担当,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平安和谐的新需求,努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打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持久战”。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将打击锋芒对准危害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425人、起诉2938人;其中批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34人、起诉473人,批捕侵犯公民人身和民主权利犯罪169人、起诉245人,批捕侵犯财产权利犯罪573人、起诉909人,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5人、起诉131人,批捕妨害社会公共管理秩序犯罪592人、起诉1114人。突出打击涉枪涉爆涉毒、杀人放火强奸、“两抢一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严重破坏社会和谐稳定、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犯罪,依法办理了一批社会高度关注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

全力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服务保障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紧扣沱江流域综合治理和绿色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工作,以“长江经济带检察机关办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案件”“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专项法律监督活动为抓手,突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执法办案,积极服务绿色生态发展。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5件,督促复垦土地70余亩,督促9行政机关规范垃圾清运工作,督促修复被污染河流2条,规范生活水源取水点4个。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全面助力精准扶贫。院党组切实肩负起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深入研究部署,细化帮扶措施,先后派出驻村第一书记5名、驻村工作队员3名,帮助贫困村协调争取到无花果产业基地建设、光伏发电、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10个,协助解决资金300余万元;全院52名干警结对帮扶109272名贫困人口于2018年全部脱贫,帮扶的光明村顺利通过脱贫验收,在脱贫攻坚中交上了一份高质量检察答卷。

全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院党组靠前指挥,各支部层层动员,组建抗疫“政法先锋队”“党员先锋队”“青年志愿服务队”,落实党员社区“双报到”,检察长及班子成员每天坚持带队到包联乡镇、责任社区督导检查疫情防控、春耕备耕和企业复工复产情况。严惩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犯罪行为。妥善处置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相关案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慎诉”司法理念,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切实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确保办案效果,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监督立案妨害疫情防控类案件36人,起诉58人。累计派出干警2300余人次参与10个镇(街道)、19个社区(村)和万达商场疫线执勤和社会面疫情防控,努力营造依法防控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全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严格依照法定标准认定黑恶犯罪,把高检院“不放过、不凑数”办案要求落实到位。对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加快办案进度,提升办案质量;依法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瓦解黑恶势力;坚决“打伞破网”,精准“打财断血”;推动长效常治,积极运用检察建议促进城乡基层治理。共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9件,发现并移送涉黑恶及保护伞线索13条,批准逮捕36121人,不批准逮捕16人,受理审查起诉39268人,提起公诉33220人,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9个、恶势力犯罪团伙4个,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3人,追诉漏罪漏犯13人,发出检察建议11份。

打好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卫战”。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96143人,批准逮捕5770人,不批准逮捕49 73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100163人,审查后提起公诉76109人,不起诉21人,附条件不起诉23人。开展社会调查79人次,对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实施封存。对依法不捕、不诉、附条件不诉的未成年人实施有针对性帮教。以“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对涉网吧犯罪、性侵犯罪、“问题疫苗”事件、校园食品安全等,向政府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6件。牵头区公安分局、法院、教体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对7名问题未成年人开展专业心理疏导,为11名未成年人申请司法救助金10.2万元,对73名涉案未成年家长开展亲职教育。推广“督促监护令”工作,向涉罪未成年人的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要求其作好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工作。实现院领导、未检干警兼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全区82所公办中小学校法治进校园全覆盖,发放宣传手册2.5万份,摆放宣传展板、挂图300余张,受教育学生3万余人。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协同战”。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5人、起诉131人,其中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14人、起诉26人,最大限度帮助被害人挽回损失。精准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清理出滞留于公安机关撤回移送审查起诉和侦查环节的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17件,监督撤案3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检察建议1份。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批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22人,起诉25人。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听取民营企业家代表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服务经济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广泛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依法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深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建立集服务、公开、宣传、监督、评议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化线上线下公共平台,提供更加高效的检察便民服务。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活动,为律师提供信息查询、在线阅卷、卷宗刻录等一站式服务,接待律师阅卷695次。

三、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始终坚守法律监督定位,把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永恒的价值追求,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注重监督实效,努力在服务大局、为民司法中做优做强做实做好“四大检察”,用刚性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整合司法资源,实行专业化办案模式,落实“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严把案件质量关,提升办案效率。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4792131人,批准逮捕1048142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3193600人,起诉19552938人,不起诉8098人。加强侦查活动监督,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39人;监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40件;介入侦查、调查引导取证74件次,追捕追诉遗漏同案犯98人,追诉遗漏罪行88人。强化审判活动监督,书面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11件,提出刑事抗诉9件、提请抗诉2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7件,财产刑执行违法违规案件19件,向相关单位共发出纠违通知书106份,均已督促纠正。

做强民事检察。努力推动民事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持续强化精准监督,提升监督品质,提高监督层次,彰显司法温情。受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155件,其中办理不服生效裁判案40件,建议法院再审17件,终结审查10件,不支持监督申请4件,中止审查1件,终止审查7件;办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24件,提出检察建议18件,终结审查1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9件,提出检察建议25件;办理督促起诉7件;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55件。深入开展查办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共办理8件,在全市检察系统率先成立“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帮助80余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340余万元。

做实行政检察。着力解决依法行政和社会治理层面的共性问题,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推动行政检察职能向深层次社会治理领域延伸,积极探索参与诉源治理,努力促进在检察环节的行政争议得到解决,减少当事人诉累,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40件,其中办理不服生效裁判案1件,办理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6件,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14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11件,办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4件,社会治理类4件。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156件,其中办理行政公益诉讼14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3件,行政机关整改回复76件,其余案件正在整改中;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3件,收回生态修复费321416元。以专项法律监督活动为抓手,加大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英雄烈士权益保护领域的执法办案,办理集中供水站饮用水源保护案、郭北镇红岩村系列采矿案、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案、网络食品安全监管案、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案,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四、聚焦素质强检,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始终坚持把激发队伍内生动力作为重要抓手,对标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大力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为推动检察工作持续向好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坚持不懈打基础促司法能力建设提升。坚持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改革,设立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专门机构,组建办理类案专业团队,推行批捕、起诉、诉讼监督一体化办案机制,形成“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新格局。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深入开展“三培育三引领”活动,全面培育工作典型、创建检察品牌特色、打造优秀办案团队,全力促进队伍建设提档升级。适应内设机构改革新变化,全面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和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激励鞭策全体检察人员履职尽责;不断提升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高检察人员的能力素质,共计选派干警参加国家级、省、市、区级实体和网络培训2780余人次,参训人员结业合格率达100%;为每位干警建立教育培训个人档案,通过“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干警跨单位、跨部门、多岗位交流学习。升级量刑辅助、大数据监控、文书智能校对等功能,强化科技办案,着力提高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

坚持不懈压责任促办案质量提升。积极推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好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统一。适用认罪认罚从宽1089人,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582人,采纳率97.25%,认罪认罚适用率从实施之初的28.98%上升至75.3%制定检察官绩效考评实施细则,设置128项质量指标、127项效率指标、36项效果指标,通过质量、效率、效果等考核评价,引导和激励检察官依法履职构建权责明晰、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加强案件流程管控,压缩非必要性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期限等办案环节,“案-件比” 由最初的15.93降至目前的11.1

 坚持不懈践初心促检察服务成效提升。将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细化检察为民办实事具体内容措施48项、工作要求26项,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76场,出台便民利民举措8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5个。重拳打击电信诈骗、涉黑恶犯罪等重点领域犯罪案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入基层为困难群众送温暖,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依托“农民工维权工作站”持续发力为民追讨拖欠工资、提供法律咨询;与铁路公安机关等部门签订多项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确保成渝城际客运专线安全运行,效果良好。

    五年来,我们坚持党的领导,以争创全国一流基层检察院为目标,以优化硬件基础、锻造过硬业务、打造检察人才为抓手,扎实推进检察体制改革,以求极致精神打造东兴检察品牌。全院先后获区级以上集体奖33个、个人奖146个,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立足检察职能主动服务东兴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还需细化实化,精准性有效性有待增强,参与社会治理的深度广度还需进一步拓展。二是各项检察工作发展还不够充分、平衡,部分检察人员对“四大检察”的内涵理解与新时代法律监督任务精准对接不够,对新增检察职能拓展延伸思考不深,办法不多。三是检察队伍专业素能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需要,培育业务骨干、优化人才梯队力度还需加大。问题倒逼担当,我们将下大气力破难题、补短板、持续推进、认真解决,力求在稳进中落实、在落实中提升。

 

今后五年重点工作安排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执政能力建设,全面融入新发展格局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围绕区委“三个基本建成”,争创全省县域经济先进县(区),打造经济兴盛、城市文明、乡村秀美、人民幸福的新东兴奋斗目标,聚焦发展壮大“中国天冬之乡”品牌、建设“五区四地”等重点工作,找准检察工作着力点,自觉担当作为,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实现东兴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法治服务保障。

    一、时刻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落实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增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工作,更加自觉地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各个方面,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主动立足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找准检察服务的着力点。针对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突出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经济金融犯罪、网络犯罪,促进防范化解影响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强化监督办案,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持续用力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综合运用检察职能,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从严惩治危害粮食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和污染环境等犯罪,加大危害安全生产犯罪防治力度。融入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时刻牢记检察机关的法律定位,满足新需求新期盼,切实增强融入全面依法治国的法治自觉。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大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力度。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提升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质效,推动非羁押强制措施多用、用好。促进刑事案件审查起诉环节律师辩护全覆盖。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打击司法腐败,厚积刑罚执行公平正义。促进健全虚假诉讼防范、发现和惩治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依法追诉犯罪同时,对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坚持提质效、拓领域,创新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机制。宣传、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律规定,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诉讼活动、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预防等工作开展法律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持续深化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用好检察听证,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三、时刻牢记检察工作的方向目标,提升新素能新质效,切实增强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的检察自觉。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从基本、基础和常规做起,着力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检察官员额动态管理,完善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完善初任检察官遴选制度,优化检察辅助人员管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深化智慧检务建设。持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坚决整治顽瘴痼疾,清除害群之马,大力传承红色基因,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铁军,推动新时代东兴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各位代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是检察工作的努力方向。今后五年是东兴发展极为关键的时期,东兴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创新、砥砺奋进,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自觉将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贯穿于检察履职行权的各方面、全过程,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为奋力开启东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贡献检察力量!